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科技奖励与人才举荐公益性服务公约
本会始终秉持公益、开放、独立的宗旨,面向全社会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的科技成果与人才举荐服务。为便于广大企事业单位及科技工作者了解本会服务原则,特制定本公约:
一、公益服务原则
本会开展的科技奖励与人才推荐属于公益性服务,不向参评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亦不以会员资格、入会邀请或其他任何前置条件作为推荐依据。
二、权责边界
本会推荐行为基于项目技术水平、成果价值及人才业绩贡献独立作出,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本会履行形式审查职责,如发现材料不实,有权撤销推荐。
后续奖励评审组织、考察、认定及相关程序由奖励主办机构独立开展,具体进度与结果由主办机构负责发布。
三、公益延伸服务
为助力参评单位及时了解进展、扩大成果影响力,本会在推荐完成后,视主办机构信息披露情况,可视情况继续免费提供以下支持:
评审进度与结果跟进协助;
经申报单位同意对获奖成果宣传推广(官网、公众号报道等);
行业资源对接渠道协助;
相关政策咨询与后续人才发展建议。
四、公约效力与监督
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会保留根据法律法规及工作实际修订本公约的权利,修订内容将以最新挂网版本为准。
本会欢迎社会各界对本公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对本会服务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联系秘书处,电话:82112154-8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