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通知 | 关于征集生态环境创新技术、产品、成果、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深港两地生态环保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下称我学会)特创办了“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交流”系列活动,并于2019年、2021年成功举办两届大型交流活动,以产学研用联动的模式,挖掘、发现了一批优秀创新的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和项目,促进了一批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见效。
2022年,我学会将持续为营造我市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努力,在2022年7月-11月期间,我们联合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共同举办“2022年度深港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交流系列活动”,本年度的活动围绕“以科技创新促协同发展”主题,将邀请香港、深圳两地环保产业、科研、学术等各界同仁共同参与,进行生态环境领域优秀、创新科技、项目、产品、装备等方面的深度交流。
现面向全市征集生态环境、污染防治领域创新科学技术、项目,先进适用成果、产品、工艺、装备等,将从征集内容中评选出一批具有创新性、先进性、适用性的技术、成果、产品、项目等,入编《深港2022年度生态环境优秀创新技术、成果、项目汇编》,并推荐至深港两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深港两地需求企业,同时入编的技术和项目还可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2年7月-11月期间。
二、活动形式:首先征集+遴选出一批创新、优秀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技术、产品、工艺、装备、项目,以论坛+展览洽谈会的形式进行交流和对接。
三、宣传推广:论坛将进行线上云直播,并面向全国开放,同时会邀请主流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后续还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技术、成果推广与对接活动。
四、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应为深港两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在深港两地设立的分公司、办事处等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机构。申报的技术、成果等应为生态环境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碳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和项目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技术、工艺,应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工艺成熟、运行可靠、经济合理,需至少完成中试或有成功应用实例,属申报日前4年内研发的创新技术。
2、申报技术、产品、装备、成果等需适应性强,覆盖面广,可带来较好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或经过科技成果鉴定,证实具有良好地推广应用前景。
3、申报项目需已完成并通过项目验收,且正常连续运行3个月以上,验收时间不超过4年,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要求,运行期内未发生任何质量或其他事故,在申报日前2年内,未被投诉,未受到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引进消化吸收国外技术,须已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其关键部件已国产化,并在原技术基础上进行了创新性改进。
5、申报单位及申报的内容须产权清晰,无产权纠纷,技术知识产权持有者同意收录、发布,有计划在深圳推广应用。
五、申报方式
1、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
2、征集活动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由申报单位填写《深港生态环境创新、优秀技术、产品、装备、成果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附件材料。
3、提交材料格式:《申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件以及WORD版、附件材料(PFD格式)。所有材料文件命名格式:申报单位名称-文件名称。
4、电子材料请7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szsess@163.com。《申报表》为word 格式其他附件为pdf 格式。
5、将《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
联系方式:林工25562642,李工82112154-8005。
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红桂一街环保大院5栋201
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
2022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