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静小区案例征集 | 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环境声学专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宁静小区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成立于1987年,深圳市5A级社会组织,是深圳市科协的成员单位,也是我市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历史最长、规模最大的社团组织
一、
征集范围

纳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物业管理信息平台物业项目的住宅小区,或深圳市辖区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拥有物业管理主体和相对封闭的小区、城中村等居住区域。
二、
征集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小区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单位,需管理规范且无不良记录,同时确保申报小区符合宁静小区基本要求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二)申报小区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应切实发挥作用,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治理成效等多方面有实际成果并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规范,并充分客观反映申报小区在噪声防治方面的制度、措施、投入及成效,严禁弄虚作假。
三、
工作流程

(一)建设阶段(1月-7月)
申报主体参照建设指标开展宁静小区建设工作,重点对管理制度、宣传引导、公众参与等方面加强住宅小区噪声管理。专委会对有建设意愿的小区组织现场指导。
(二)申报阶段(7月)
申报主体按照征集要求开展宁静小区申报工作,自愿提交申报材料。
(三)审核阶段(8月-9月)
专委会组织专家评审会对提交申报材料的小区进行集中审议,形成2026年宁静小区候选名单,并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审查。
(四)公示阶段(10月)
专委会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审查结果,公示2026年宁静小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五)宣传推广阶段(10月-12月)
宁静小区优秀经验做法将推荐至市生态环境局,并在各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和报道。
(六)后续管理
“宁静小区”有效期为三年,各小区按相关要求做好后续管理工作。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报主体自愿提出复核申请,有关部门组织复核评定,符合要求的,予以延期;未提出复核的,有效期满后,“宁静小区”资格自动失效。(若有效期内产生较大噪声污染问题,经限期整改后仍无法达到要求的,取消“宁静小区”资格。)
四、
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深圳市宁静小区案例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扫描件);
2.《深圳市宁静小区建设工作报告》(参照附件2撰写);
3.相关佐证材料(按附件3《深圳市宁静小区建设参考指标表》整理)。
(二)截止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7月31日18:00时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格式及报送方式
所有申报材料均以电子版(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2026年宁静小区案例申报+行政区+小区全称”。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8022864132
申报邮箱:szsesseapc@163.com
附件:
1. 深圳市宁静小区案例申请表
2. 深圳市宁静小区建设工作报告(模板)
3. 深圳市宁静小区建设参考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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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环境声学专业委员会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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