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
首页
关于我们
学会简介组织架构学会章程管理规定分支机构
学会动态
通知公告环境要闻理事会工作学会工作
学术研究
学术交流论文库
科技服务
绿科创 | 技术库绿科创 | 政策通绿科创 | 专家库绿科创 | 智询访绿科创 | 科技奖
人才服务
专家库人才供需能力进阶
职称评审
职称政策职称通知答疑解惑评委征集
会员之家
入会指南资料下载会员风采理事之窗诚信知行录会员服务会员权益
科普园地
环境科普科普资源馆科学辟谣
学会党建
党建学习工作动态妇委会动态党建制度
会员地图
供求信息

环境要闻 | 生物多样性保护评价结果将纳入政绩考核

  • 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
  • 浏览量:25

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成立于1987年,深圳市5A级社会组织,是深圳市科协的成员单位,也是我市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历史最长、规模最大的社团组织

近500种野生动植物受威胁等级下降,30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稳步增长,2024年全国越冬水鸟总数量达到创纪录的500余万只,“高原精灵”藏羚羊由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不足10万只增加到目前的超过40万只,朱鹮从最初发现时仅有七只濒临灭绝,到目前突破1万只,万鸟竞翔……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的显著成效有目共睹。

“我国生物多样性从防危止损逐步向系统恢复转变,为全球生态治理作出了中国贡献。”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张玉军说。

这背后,少不了生态环境部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的努力。



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有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但是,目前局部区域生态破坏行为仍时有发生,影响了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

由于生态破坏事件类型复杂多样、涉及生态要素和影响范围也千差万别,生态破坏缺乏系统、全面的判定标准,导致重大生态破坏事件一直以来没有明确的界定范围。为此,生态环境部近期联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印发了《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明确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的工作流程、标准依据及有关部署,填补了我国在生态保护领域的一项制度空白。

《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规程》明确了生态破坏的具体指标和标准、界定事件的影响范围以及考虑事件的持续性和潜在危害等。

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张玉军:原来我们主要都是定性表述,包括产生了什么重大影响、重大破坏,缺少量化标准。有了判定规程之后,就有了一把明确的衡量尺子,应该会起到震慑作用。

针对过去发生的若干起生态破坏事件,由于缺少判定标准,究竟是重大还是特大,一直没有准确的表述。张玉军介绍,以滇池长腰山生态破坏事件为例,这一事件造成长腰山生态功能基本丧失,影响了滇池山水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按照新出台的判定规程,该事件将被判定为重大生态破坏事件。而青海木里矿区生态破坏事件的情形将被判定为特别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张玉军:新文件发布的具体判定标准总共是10个类别,都有非常清楚的表述,到底是多少数量、多少比例、指数是多少等,会有比较明确的依据。比如破坏面积比例,对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国家公园其中的核心区,破坏比例相对来说达到1%,就有可能被判定为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当前,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线索来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利用多源卫星遥感数据,持续推进重要生态空间人为活动常态化遥感监测,今年上半年,在遥感数据的运用方面,我们强化落实属地责任,在原有年度全覆盖监测的基础上,新建了“月度快速监测、双月央地协同监测”工作机制,生态破坏问题发现的时效性得到有效提升。同时结合生态环境部和有关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执法督察等工作进一步增加线索收集,包括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以及生态保护红线人为活动定期监测等。

另一方面,利用网络信息及人工智能等手段,完善网络舆情线索收集和监控机制。对接主流新闻媒体和专业环保机构,畅通和优化群众举报途径,获取相关生态破坏线索,在互联网平台进行问题线索的高效识别和筛选,运用好网络、新闻媒体等多元化信息来源,提升线索获取的全面性。

张玉军表示,目前,生态环境部联合相关部门组建了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工作领导小组和调查判定专家库,下一步,将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专家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各类督察检查各部门信息交流和线索收集共享。同时,不断完善舆情线索收集机制,提升卫星遥感监测识别的精度和频次,提高主动发现线索的能力。



生物多样性保护评价结果将纳入政绩考核

未来,有关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监管工作仍将继续深入进行。这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的实施中尤其重要。

今年2月,生态环境部联合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等9部门印发《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5—2030年)》,明确国家层面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关键项目,包括7项工程、24个项目,为未来五年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锚定了方向。

为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5—2030年》落地见效,生态环境部将立足统一监管职能,系统构建监督性监管体系。

张玉军进一步解释说,生态环境部将建立生物多样性监督性调查、观测与评估体系,搭建监督性调查观测网,多尺度、多层次常态化采集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等数据,开展重要生态空间生物多样性基线调查与动态观测。编制生物多样性状况和成效评估指标规范,开展全国、重点区域、重点物种生物多样性状况评估以及保护恢复成效评估,开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外来入侵物种及转基因生物等对生物多样性影响专项评估。

此外,将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评价和重大生态破坏事件日常监管机制,推动将评价结果纳入政绩考核。

“目前,我们基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等职责定位,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存在的关键问题,正在制定重大工程的细化实施方案,谋划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与预警、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工程等项目。”张玉军说。

张玉军透露,生态环境部期望通过《生物多样性保护评价标准》的修订和后续评价工作,牢牢牵住生物多样性这个“牛鼻子”,全面提升自然生态保护监管水平,有力支撑美丽中国建设。

据悉,生态环境部于去年4月启动了《生物多样性保护评价标准》的制订工作。今年5月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正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近日,生态环境部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以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目标,围绕“发现问题—交办整改—监督执法—督察问责”工作主线,深化“53111”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体系,加强统筹协调,严格对所有者、开发者乃至监管者的监管,切实提升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水平,保障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筑牢美丽中国建设的生态根基。

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张玉军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指导意见》总体部署了“四个统一”和“两个统筹”的重点任务和举措,明确了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应该“怎么统一,如何统筹”的问题,将“统一政策规划标准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做实做细,尤其是在监督执法和督察问责方面进一步强化了监督职责,强调“明目标”“明路径”“明抓手”,加强各项任务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指导各地更加精细化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工作。

“一方面,延续并固化已形成具有良好成效的工作制度并进行调整优化。如在重要生态空间监管方面,将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业务进行融合,统筹开展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张玉军说,“另一方面,结合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将新时期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新工作新任务有效纳入,并与国家和地方相关有益探索实践进行充分衔接,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评价标准’,深化‘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开展‘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成效评估’等重点任务。”

据介绍,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不断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力度,进一步夯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生态根基。



打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最后一公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据介绍,责任制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文件要求,着力构建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的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

——突出“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抓紧抓牢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打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坚持务实管用,在职责条款、监督追责等方面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进行充分衔接,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突出“三类主体”。一是主要领导。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二是分管领导。地方政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和分管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督促指导分管行业或者领域抓好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是部门领导。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直接责任;其他具有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承担本行业或者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其他领导干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突出“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确保岗位责任明晰,补齐责任链条短板。二是明确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增强共抓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效能,管发展必须抓环保、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管行业必须抓环保,更好统筹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问题。三是明确严格追责。列出5条追责条款,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不力,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明确从轻、从重追责情形,做到奖惩分明。

当前,美丽中国建设已经进入重要时期,涉及的领域更广、行业更多,触及的矛盾和问题层次更深,生态环境保护已更全面更深刻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方位和各环节,需要构建层次分明、责任清晰、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现实中,一些地方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时仍然存在短板。有的市县和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面对一些牵涉面广、处理难度大、利益纠葛复杂的问题,或力度不足、被动应对,或推诿扯皮、搁置拖延,导致问题久拖不决。部分职能部门中的一些人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片面地认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生态环境部门的事情,一定程度上存在“与己无关”的心态。个别地方在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时,甚至会受到掣肘。这些问题的存在,根源之一在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责任边界的认识模糊。《责任制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将集体职责和岗位职责统筹谋划,为督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进而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扛起组织领导之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效果如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至关重要。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区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地方政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和分管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要督促指导分管行业或者领域抓好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好职责范围内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直接责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和主力军,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进程中唱主角、挑大梁。要立足责任规定不断推进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本部门以及下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敢于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为美丽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提供充足动能、守牢安全底线。

具有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履行好本行业或者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必须坚持“一盘棋”思想。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依规依法履行本行业或者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对本行业或者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要组织推进、监督指导本部门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行业或者领域发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完善有关政策,切实承担起本行业或者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知责明责,是履职尽责的基础和前提。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深刻理解、清晰掌握《责任制规定》所明确的责任边界。唯有真正搞清楚“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才能避免职责虚化空转,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链条环环相扣、层层压实。

来源:“生态中国网”微信公众号

为维护自身版权利益,打击非法转载、侵权行为,特此声明:

1、任何单位、媒体机构、盈利组织,在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互联网公开信息平台公开转载并传播使用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所属版权的作品,应先取得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的授权后,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播、发表。同时转载需注明来源、作者。

2、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擅自使用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所属版权的作品,对于侵权行为,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将予以警告。警告无效者,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等多种措施以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侵权人承担。

3、本公众号对转载、分享的推送观点保持中立,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首页|
关于我们|
学会动态|
学术研究|
科技服务|
人才服务|
职称评审|
会员之家|
科普园地|
学会党建|
会员地图|
供求信息

小程序

公众号

视频号

抖音号

Tel:0755-8211 2154
Email:szsess@163.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栋901单元

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粤ICP备20230584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