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要闻 | 《全面推进美丽深圳建设行动方案》出台,聚焦“六大标杆”打造美丽城市示范标杆
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成立于1987年,深圳市5A级社会组织,是深圳市科协的成员单位,也是我市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历史最长、规模最大的社团组织
2021年1月,深圳市印发《深圳率先打造美丽中国典范规划纲要(2020—2035年)》及配套五年行动方案,率先启动美丽中国典范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广东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全力打造美丽城市示范标杆,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全面推进美丽深圳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蓝湾》 汪金颖 摄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大幅提升,各层级各领域美丽载体建设形成一批标志性、创新性成果,美丽中国典范建设成效显著,成为美丽城市示范标杆;到2035年,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更加完善,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绿色繁荣、城美人和”的美丽深圳全面建成;到本世纪中叶,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范式全球领先,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生态环境标杆城市。
《行动方案》谋划了六大领域25项工作任务。
● “打造全球绿色低碳城市标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打造经济绿色增长新动能,大力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行动方案》配套目标指标体系以及面向2027年的重点任务清单、政策清单、标志性成果清单和工程项目清单,明确了34项指标目标、24项重点任务、25项政策、19项标志性成果和22项重点建设工程,充分体现深圳在打造美丽城市示范标杆工作中的重点突破领域、示范引领经验和改革创新模式,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
来源:深圳生态环境
为维护自身版权利益,打击非法转载、侵权行为,特此声明:
1、任何单位、媒体机构、盈利组织,在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互联网公开信息平台公开转载并传播使用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所属版权的作品,应先取得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的授权后,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播、发表。同时转载需注明来源、作者。
2、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擅自使用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所属版权的作品,对于侵权行为,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将予以警告。警告无效者,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等多种措施以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侵权人承担。
3、本公众号对转载、分享的推送观点保持中立,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