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一组漫画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值此第114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惠州市总工会从即日起,以“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知识知多少”为主题设普法宣传专栏,进一步宣传女职工保护知识,提高女职工法律意识,关心女职工福祉,大力营造全面维护女职工权益的良好氛围,追求更加平等、和谐的社会,让巾帼之花在惠州大地上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2022年10月30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经过修订
新法由过去的9章61条增至10章86条
聚焦侵害
妇女合法权益的问题完善保障措施
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的刚性

生育手术需经妇女本人同意


拓宽性骚扰维权渠道

第二十三条 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可以向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投诉。接到投诉的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受害妇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制定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明确负责机构或者人员;开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教育培训活动;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设置投诉电话、信箱等,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和完善调查处置程序,及时处置纠纷并保护当事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支持、协助受害妇女依法维权,必要时为受害妇女提供心理疏导;其他合理的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措施。

首次明确住宿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限制生育不得作为聘用条件


婚姻登记机关应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记名权

来源:惠州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