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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政策宣讲 | 2022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专业职称申报政策讲解(二)高级工程师

  • 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
  • 浏览量:554
 

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成立于1987年,深圳市5A级社会组织,是深圳市科协的成员单位,也是我市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历史最长、规模最大的社团组织


 


2022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已开展!

申报时间:2023年1月4日-2023年2月28日,请各位抓紧时间申报~

强烈建议在申报人在年前提交审核,以便留足充足的修改时间,年后系统将存在卡顿、服务器无响应等问题,容易发生错过申报时间、材料准备不足等情况!!!

申报通知可点击下方

 



2022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专业

职称申报政策讲解(二)

高级工程师


学历资历篇

普通申报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点击可查看大图)





破格申报

不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或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由 2 名本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

(1)主要参与本专业国家基金面上科技项目 1 项以上(不包括青年基金项目),或国家重大专项课题 1 项以上(不包括专项子课题), 或国家级重大专项子课题、国家 级青年基金项目、省(部)级科技项目共 2 项以上,或市(厅)级科技项目 5 项以上,项目已结题验收。

(2)主要参与完成的科技成果已转化应用,并三年内累计创利税 1000 万元以上。

(3)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7), 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5);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3)。

(4)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以获奖证书为准)、或广东专利金奖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3)。

(5)参加国家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技术比武、技能大赛并获个人三等奖以上,或省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技术比武、技能大赛并获得个人二等奖以上。


破格申报温馨提示:

1.破格申报推荐人须在职在岗(有存续的工作关系)。

2.推荐人工作关系须在深圳。

3.同一推荐人总推荐人数不超过两人。

4.推荐人为本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5.需提供的材料:推荐书、推荐人职称证书、其他证明材料。


业绩成果篇

1.生态环境工程专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7)、或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3)。

(2)国家级环保示范工程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3),或省(部)级环保优秀示范工程获奖项目 3 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3)。

(3)主要参与技术难度较高的生态环境污染治理与环境修复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或新材料的研发与转化应用项目 2 项以上,或技术难度较高的技术改进、设备改造项目 2 项以上,项目已结题验收,且项目成果已转化应用。

(4)主要参与国家级科技项目 1 项以上,或省(部)级科技项目 2 项以上、或市(厅)级以上科技项目至少 3 项、或县(区)级以上科技项目至少 4 项,项目已结题验收,且项目成果已转化应用。

(5)作为设计、审核、专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承担大型 2 项以上、或中型以上至少 3 项生态环境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联合调试等工作,且项目运行良好,达到环保(或环评批复)要求,并通过验收。

(6)主持大型 1 项以上、或中型 3 项以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操作规程及检修方案制订与优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稳定,近 3 年未受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提出 5 项以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工艺技术改进方案,并通过验收。

(7)取得 1 项以上发明专利(排名前 3)且有应用案例, 或取得 3 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 1)且每项有对应的应用案例,或取得 3 项以上软件著作权(排名第 1)且每项有对应的应用案例。

2.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专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7)、或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3)。

(2)国家、省(部)级科普类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普类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5)、或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3)。

(3)主要参与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专业国家级科技项目 1 项以上,或省(部)级科技项目 2 项以上、或市(厅)级以上科技项目至少 3 项、或县(区)级以上科技项目至少 4 项,项目已结题验收,且项目成果已转化应用或被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纳。

(4)从事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工作,满足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或虽不满足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但主要参与完成项目总数达到 7 项以上,且项目均通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纳、验收、备案或颁布实施。

①主要参与制订生态环境国家(行业)标准 1 项以上,或地方标准 2 项以上,或团体以上标准至少 3 项,且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实施或备案。

②主要参与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领域政策法规、战略规划、行动计划方案研究(不包含年度计划方案)至少 5 项,并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验收或颁布实施,且省级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纳至少 1 项,或市级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纳至少 2 项。

③主要参与省(部)级 2 项以上,或市(厅)级以上至少 5 项环境信息系统设计、开发项目,并通过验收。

④主要参与调查研究、环境统计、可行性论证,为环境管理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和意见,并被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纳 5 项以上。

⑤主要参与国家级 1 项以上,或省(部)级 2 项以上,或市(厅)级以上至少 5 项生态环境领域科学技术普及研究课题,并通过结题验收。

(5)从事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工作,满足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或虽不满足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但完成项目总数达到 12 项以上,项目均通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企业的评审、验收、批复或备案,且参与项目累计合同金额达 250 万元以上。

①主要参与编写 4 项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②主持编写 10 项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③主持 10 项以上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④主持 10 项以上环境监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清洁生产审核、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危废鉴别、环境损害评估、碳核查、环境技术论证等为政府和企业生态环境管理提供的政策和技术咨询工作。

(6)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 25 项以上地级以上市重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含专章的报告表技术评估,出具的评估意见被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纳。

(7)取得 1 项以上发明专利(排名前 3)且有应用案例,或取得 3 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 1)且每项有对应的应用案例,或取得 3 项以上软件著作权(排名第 1)且每项有对应的应用案例。

3.生态环境监测专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国家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技术比武、技能大赛并获个人奖项,或省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技术比武、技能大赛并获得个人二等奖以上,或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技术比武、技能大赛并获得个人一等奖。

(2)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7)、或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 3)。

(3)主要参与生态环境和污染源监测新技术、新仪器、新方法的研发与应用 3 项以上,项目已结题验收,或项目成果已转化应用,或被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纳。

(4)主要参与国家级科技项目 1 项以上,或省(部)级科技项目 2 项以上、或市(厅)级以上科技项目至少 3 项、或县(区)级以上科技项目至少 4 项,项目已结题验收,且项目成果已转化应用或被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纳。

(5)主要参与制(修)订生态环境监测国家(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监测方法)、技术指南 1 项以上,或地方标准、技术规范(监测方法)、技术指南 2 项以上,或团体以上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指南至少 5 项,且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实施。

(6)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技术难度较高、较复杂的生态环境和污染源监测方案、现场组织和报告编制工作 10 项以上。

(7)主要参与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及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工作,且编制完成环境质量报告或重要专题分析报告 10 份以上,或年报 8 份以上,且均被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用。

(8)主要参与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编制质量文件、或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书、或质量核查方案,印发实施,并作为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负责实验室资质认定,通过省级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评审。

(9)主要参与 2 次以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并编制提交相应的应急监测报告。

(10)主持 6 项以上数据综合分析和各类方案、报告编写与审核等工作,且每项均得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验收或采纳。

(11)参加国家组织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考核、国际比对测定,并通过 10 个以上不同项次;或参加省组织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考核,并通过 15 个以上不同项次;或参加市组织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考核,并通过 25 个以上不同项次。

(12)取得发明专利(排名前 3)1 项以上且有应用案例,或取得 3 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 1)且每项均有对应的应用案例,或取得 3 项以上软件著作权(排名第 1) 且每项有对应的应用案例。


学术成果篇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1 部以上(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 5 万字)。

2.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中文核心期刊或以上级别刊物上公开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1 篇以上,或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2 篇以上。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具有较高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本专业相关的技术研究报告 2 份以上。

4.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发明人奖的可替代论文要求;荣获 1 项以上广东专利优秀奖(发明人排名前 3)的可替代论文要求。

5.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取得技术创新成果并实现转化,近 3 年年均销售收入 800 万元以上,或年均缴税 100 万元以上,可以 1 份专业技术分析报告(字数不少于 3000 字)替代论文要求。

以上摘录《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若有出入,请以原文件表述为准.

其他要求可查阅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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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咨询电话:

0755-82112154-8005、8006、8002

深圳市生态环境职称评审QQ咨询群:

306526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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