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政策宣讲 | 2025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专业职称申报政策讲解(一)初级职称
2025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专业
职称申报政策讲解(一)
初级职称
一、技术员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 本专业技术工作。
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 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 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 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相关工作佐证材料齐全。
二、助理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 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
3.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 业技术工作满 2 年。
4. 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 熟悉并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 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并能解决本专业的一般性技术难题。 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3.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生态环境科技、工程、技术管理、技术咨询、科普宣教、监测与检测等项目工作,相关工作佐证材料齐全。
(2)参与生态环境政策法规、规划、行动计划、研究报告、工作总结、标准、 规范、设计方案及活动方案等的研究或编制,相关工作佐证材料齐全。
以上摘录自《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 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42 号,若有出入,请以原文件表述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