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
首页
关于我们
学会简介组织架构学会章程管理规定分支机构
学会动态
通知公告环境要闻理事会工作学会工作
学术研究
学术交流论文库
科技服务
绿科创 | 技术库绿科创 | 政策通绿科创 | 专家库绿科创 | 智询访绿科创 | 科技奖
人才服务
专家库人才供需能力进阶
职称评审
职称政策职称通知答疑解惑评委征集
会员之家
入会指南资料下载会员风采理事之窗诚信知行录会员服务会员权益
科普园地
环境科普科普资源馆科学辟谣
学会党建
党建学习工作动态妇委会动态党建制度
会员地图
供求信息

职称政策宣讲 | 2025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专业职称申报政策讲解(二)中级职称

  • 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
  • 浏览量:128


2025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专业

职称申报政策讲解(一)

中级职称


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 作满 2 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 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 

4.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 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生态环境工程专业: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生态环境工程的基础理论和专 业技术知识,熟悉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仪器、新技 术、新工艺、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独立完成一般性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或 设备研发与转化应用、工艺或设备改进,或小型及以上生态环境工程项目的可行性 研究、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联合调试、运营管理的能力。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 作的能力。 

2. 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专业: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的 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 新仪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独立完成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中小型企业或非重污染行业企业委托的一般性生态环境政策研究、技术咨询、 科学技术普及、宣传教育项目的能力。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3. 生态环境监测专业: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生态环境监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仪器、新技 术、新工艺、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独立完成监测新技术、新仪器、标准 方法的验证和应用,或一般性生态环境和污染源监测全过程或专项工作的能力。具 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 参与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仪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等项目 1 项,或参与技术改进、设备改造与应用项目 1 项,并结题验收,且项目成 果已转化应用或被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纳。 

2. 取得 1 件发明专利且有对应的应用案例,或取得 2 件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 三)且每件有对应的应用案例,或取得 2 件软件著作权(排名前三)且每件有对应 的应用案例。 

3. 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科技项目 1 项,或县级以上科技项目 2 项,或社会 科技项目 2 项,并结题验收,且项目成果已转化应用或被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纳。 

4. 参与撰写公开出版专著、译著、教材、工具书籍或科普书籍等(著或编著)1 部,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 1 篇,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专业技术 研究报告 2 篇,受到同行专家认可。 

5. 参与完成生态环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1 项,或团体标准 2 项, 且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实施或备案。 

6. 中国专利奖、广东专利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 

7. 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省以上社会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 市(厅)级以上科普奖、或省以上社会科普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 

8. 参加省级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技术比武、技能大赛并获得个人 三等奖以上,或市级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联合组织的技术比武、技能大赛并获得 个人二等奖以上。

9. 参与小规模以上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小型以上科普展览策划实施,专题科普 宣传教育研究,并通过验收或实施完成;或科普宣传教育读本、教材、教具、模型、视频等设计制作,科普宣传教育课程、剧本、专栏开发,并予以应用;总数达 8 项。

10. 参与大型 1 项、或中型 2 项、或小型以上 5 项生态环境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 究、工程设计、施工组织或联合调试等工作,且项目运行良好,达到环保(或环评 批复)要求,并通过验收。(适用于生态环境工程专业) 

11. 参与大型 1 项、或中型 2 项、或小型以上 5 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操作 规程及检修方案制订与优化,且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稳定,近 3 年未受到政府相 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适用于生态环境工程专业) 

12. 参与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领域政策法规、规划、行动计划方案研究,环境功能 区划研究,分区管控研究,规划或政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环境信息系统设计、 开发、管理,或调查研究、环境统计、可行性研究等为环境管理提出可行性的意见 和建议,或科学技术普及、宣传教育研究课题等,总数达到 3 项,且项目均通过政 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纳、评审、验收、备案或颁布实施。(适用于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 专业) 

13. 参与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或环境监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清洁生产审核、地块调查、风险评估、效果 评估、危废鉴别、环境损害评估、碳管理、资金申请、环境技术论证等为政府或企 业生态环境管理提供的政策和技术咨询工作,总数达到 10 项(累计合同金额达 50 万元),项目均通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企业的评审、验收、批复或备案。(适用于 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专业) 

14.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含专章的报告表、重点企业污染物治 理方案、常规流程清洁生产审核、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危险废物经营 许可、污染地块风险和修复效果、资金申请报告等的技术评估(验收)等,总数达 20 项,出具的技术审查或评估(验收)意见被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纳。(适用于生态 环境管理与咨询专业) 

15. 参与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及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工作,并编制完成年报 3 份,或 环境质量报告、重要专题分析报告、数据综合分析报告等 5 份,且均被政府相关主 管部门采用。(适用于生态环境监测专业)

16. 参与 3 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并编制提交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报告或 其他应急监测类文件。(适用于生态环境监测专业) 

17. 参与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编制或审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作业指导书或质量核查方案,并印发实施;或参与实验室资质认定(CMA),并通过 省级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评审;或参与实验室认可(CNAS),并通过实验室认可 评审。(适用于生态环境监测专业) 

18. 参加国家组织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考核、国际比对测定,并通过 5 个不同项次; 或参加省组织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考核,并通过 8 个不同项次;或参加市组织的实验 室检测能力考核,并通过 12 个不同项次;或参加获实验室认可(CNAS)资质能力 验证提供者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并通过 12 个不同项次。(适用于生态环境监测专 业) 

19. 参与生态环境和污染源监测方案编制,承担检测分析、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 工作,且相关工作已形成监测报告 15 份或年报 3 份。(适用于生态环境监测专业) 

20. 参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并通过验收;或运行与维护,且数据采集率符 合规范要求。(适用于生态环境监测专业) 

21. 参与新建、改扩建实验室方案编制(项目金额达 100 万元),获政府相关主 管部门批复并实施。(适用于生态环境监测专业)


以上摘录自《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 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42 号,若有出入,请以原文件表述为准。

首页|
关于我们|
学会动态|
学术研究|
科技服务|
人才服务|
职称评审|
会员之家|
科普园地|
学会党建|
会员地图|
供求信息

小程序

公众号

视频号

抖音号

Tel:0755-8211 2154
Email:szsess@163.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栋901单元

深圳市环境科学学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粤ICP备20230584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