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政策宣讲 | 2025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专业职称申报政策讲解(四)正高级职称
2025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专业
职称申报政策讲解(四)
正高级职称
正高级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 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已取得本专业重要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 果,推动了本专业的发展。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工作业绩突出,主持完成本专业 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本专业的重大疑难问题或掌握关键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环 境效益、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 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在指导、 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 的工作和学习。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生态环境工程专业:全面掌握生态环境工程的理论方法,具备主持完成有很 高技术难度或很高组织难度,由多专业协同完成的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或设备研发与 转化应用、工艺或设备改进,或大型生态环境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调试、 运营管理的能力。
2. 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专业:全面掌握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的理论方法,具备 主持完成省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大型企业或重污染行业企业委托的有很高技 术难度或很高组织难度,由多专业协同完成的生态环境政策、技术咨询项目的能力。
3. 生态环境监测专业:全面掌握生态环境监测的理论方法,具备主持完成创新 性强的监测新技术、新仪器、标准方法的研发和应用,或承担有很高技术难度或很 高组织难度,由多专业协同完成的生态环境和污染源监测工作的能力。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二,且必须符合前五项条件中至少一项:
1.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研制开发的本专业领域的新产品、新材料、 新设备、新仪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已投入应用,且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 经第三方评价处于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
2. 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2 项。
3.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本专业国家基金面上科技项目、青年基 金项目、国家重大专项课题(包括专项子课题)1 项,或省(部)级科技项目 2 项, 或市(厅)级以上科技项目 5 项,或社会科技项目 5 项(累计合同金额达 150 万元), 并结题验收,技术研究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 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且有与承担项目相对应的应用案例或被政府相 关主管部门采纳,具有显著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
4. 作为主编公开出版专著、译著、教材、工具书籍或科普书籍等(著或编著)1 部,或作为副主编公开出版学术、技术专著、译著、教材、工具书籍或科普书籍等 (著或编著)3 部(每部本人撰写均不少于 5 万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 刊或以上级别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 2 篇,或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交 流活动公开作学术交流报告 3 篇,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5. 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生态环境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 项,或地方标准 2 项,且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实施。
6.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或中国专利优秀奖获奖项目的完成 人(排名前五),或广东专利金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排名前七)、广东专利银奖获 奖项目的完成人(排名前五),或荣获广东杰出发明人奖。
7. 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全国性社 会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排名前七)、二等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排 名前五),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或省社会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排 名前三)。
8.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取得技术创新成果并实现转化,近 3 年年均销 售收入 800 万元以上,或年均缴税 100 万元以上。
(四)代表性成果。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时,申报人应选取 1 至 3 项标志性工作业绩,作为代表 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成果提交评审(可在已提交的业绩成果中选取):
1.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的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解决 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处理重大风险问题或解决公共突发事件的本专业相关技术成果情况。
2. 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的本专业相关发明专利情况。
3. 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具有较高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技术研究报告、产业 报告、技术解决方案等情况。
4. 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作为第一作者编写的本专业 相关专著、译著、教材、工具书籍或科普书籍等情况。
5. 作为第一起草人编制的本专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情况。
6. 获得的本专业相关重要奖项情况,或者获得的有关单位认可或肯定情况。
7. 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成果情况。
不具备以上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由 2 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破格申报:
(一)主持完成行业关键技术或创新技术项目 2 项,项目创造性地解决了同行 公认的关键技术难题,并具有显著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中国专利金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排名前三)、或中国专利银奖获奖项目 的完成人(排名第一)、或广东专利金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排名第一)。
(三)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项目 2 项,并结题验收,技术论 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技术研究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 国内领先水平,且有与承担项目相对应的应用案例或被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采纳,具 有显著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排名前七)、或省(部)级科技成 果奖或全国性社会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排名前三)。
三、建立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长期扎根生态环境事业,连续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 10 年以上, 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可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申报 高级工程师职称。
以上摘录自《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 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42 号,若有出入,请以原文件表述为准。






